合肥人事考试网
  关于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网上报名
报名步骤
考生登陆并设置密码
⑵开始报名
⑶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
   信承诺书
⑷填写报考信息
   i.填写资格审查表
   ii.选择报考职位
   iii.确认报考信息
⑸上传照片,等待审核
⑹查看照片审查结果
⑺缴费--考生通过网络在
   线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
   后报名结束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试机构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考生与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后,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额温超过36.8℃(或腋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须知

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弱)、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合肥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在合肥市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3.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安民警和在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2.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提示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七楼、八楼) 邮编:230001
中心简介 | 版权所有 | 地理位置图 | 业务联系电话 | 业务流程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2473号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皖ICP备081008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