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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 2009-03-11】    【浏览次数:64366】    【信息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根据《合肥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蜀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原则

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合格学历为非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坚持专业对口。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和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胜任教学工作。

(五)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名额共120人。

初中(40人):语文6人,数学4人,英语4人,政治3人,物理6人,化学2人,生物1人,历史4人,音乐2人,体育4人,美术1人,信息2人,地理1人。

小学(80人):语文21人,数学15人,英语14人,信息7人,体育9人,音乐8人,美术6人。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13日9:00至3月22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3月24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3月26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学科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该招考学科,报考被取消学科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学科,时间为  3月27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考生于4月2日至4月6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

  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两科:(1)教育教学理论(含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知识及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占笔试成绩的40%;(2)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09年4月11日上午

8:00-9:30

《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不足1:3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考生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占20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蜀山人事人才网、蜀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核对象。

(四)体检和考核

初选人员的体检、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蜀山人事人才网、蜀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区人事局发放准聘通知书,在职在编教师必须在考核合格后一个月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调动手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及省、市有关规定,招聘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编内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教师待遇相同(工资待遇从本人工资关系实际转入时间算起),其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其它事项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5121146,5121082(合肥市蜀山区人事局)。0551-5597672(合肥市蜀山区教育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蜀山人事人才网、蜀山教育信息网。

                       

合肥市蜀山区人事局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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