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结合合肥考区实际情况,现将现场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查对象及材料
(一)无需参加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
凡能进入缴费环节或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无需参加现场核查。
(二)需要参加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
凡不能进入缴费环节的报考人员,即: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
(3)“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须提供本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须提供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 按“免1科”第三条报考的,即: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经评估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9/20230906_773943.html查询)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自负。
二、现场核查时间、地点
1、核查时间:
(1)报考“免一科”级别:
1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考“考全科”及“增报专业”级别:
11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核查地点:
合肥人才大厦负一楼(阜南路19号)。
三、考试缴费
凡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务必于11月21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未能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工作,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依规报考,诚信参考,对伪造、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一经查实,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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