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发生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现将资格复审递补公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详见附件《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汇总表》
二、资格复审递补须知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原件。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须知
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结构化面试时间定于7月7—9日组织。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做好充分准备。
附件:《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汇总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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