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精神,已完成报名缴费却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生可申请将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现就有关申办事项提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因疫情封管控原因(如患新冠肺炎暂未治愈、隔离、管控封控、安康码为红黄码、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参与新冠肺炎疫情一线防控工作等)未能参加2022年11月份举办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资格考试且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
二、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诊断书、考试期间安康码红(黄)码截图、封管控证明(包括证明人及电话)或参加疫情一线工作证明纸质文件和《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延期申请表》(见附件)等纸质材料。
三、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上午11: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合肥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阜南路1号综合服务中心大厅)。
四、其它
考生提供申办材料经审格合格后统一办理合格成绩延期手续。同时,符合退费条件的一并上报国家平台,已缴费用退还至原付款账户。
报考人员应诚信申办,经核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联系电话:0551-12333-1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延期申请表
姓名
|
|
身份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档案号
|
|
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
|
|
工作单位
|
|
延期
原因
|
|
延期
科目
|
|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属实。
本人签字:
日期:
|
注:本表内容如实填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