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巢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考生体检结果进行公布并就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公布暨考察对象明确(见附件1)
体检结果为“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按公告中的考察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
体检结果为“待补检”的考生,在身体等条件允许后应及时联系我局进行补检,合格后再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所空名额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考察材料报送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考生须按自身情况下载相对应考察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自行到对应部门填写内容、加盖公章,考察材料和个人档案务必于2022年7月28日下午17:00前寄出至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邮编238000)并给予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类考生需提供的考察材料
(一)在职人员(包括聘用人员)考察材料
1、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考察材料内容。包括①品德: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情况;②能力:主要了解被考察者的知识和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③履职:主要考察被考察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④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⑤参加工作以来考核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无工作人员考察材料
1、毕业学校所在院系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街道社区出具的考察材料内容。包括:①思想方面,主要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情况;②社会表现方面;③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要求由所在社居委(村委会)加盖公章。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其它
1、考生可于公告之日起至7月18日17:00前至巢湖市人社局五楼事业科开具“调档函”,用于完成后期个人人事档案调档事宜。(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验身份。)
2、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需要招聘单位出具“协助调查函”,也可于公告之日起至7月18日17:00前至巢湖市人社局五楼事业科开具。(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验身份。)
3、根据公告规定,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咨询电话:0551-82185802。
附件:1.巢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汇总表
2.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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