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肥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肥东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编内补充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诚实守信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前户口所在地为肥东县范围内或现户籍为肥东县内的(县投融资管理中心为合肥市户口包括三县四区);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未就业者(县畜牧水产局属事业单位、县投融资管理中心、县聘乡镇统计人员报考统计岗位不限)。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见招考岗位一览表。
1、招考条件中学历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学历。
2、招考条件中年龄28周岁以下,指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4日8:00至12月16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必须于报名后至12月17日12: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12月17日17: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笔试共2科,按45元/科收取笔试费用,计90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除肥东县卫生局属事业单位),将减少(取消)该招考职位名额或调整招聘职位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符合改报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时间为12月18日8: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肥东县卫生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30名工作人员,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本次报名人数即确定为招聘名额。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12月19 日至12月20日直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于12月21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
笔试包括2个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上午 |
8:00―9:30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10:00―12:00 |
《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 |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县招聘的乡镇在岗统计人员根据工龄、获奖情况给予适当加分计入合成前《专业知识》成绩。每工作一年加0.5分,获国家级奖励的加10分,获省级奖励的加5分,获奖加分以最高奖励为主,不重复累计加分,加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和印发的公文等材料。
根据招考职位人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肥东县卫生局属事业单位如有报考职位报考人数不足1:3,则报考该职位参加考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籍簿、学历证书、报到证、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所有参加复审的考生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考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肥东县卫生局属事业单位面试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面试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面试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有分数相同者,按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有报考职位招聘名额不足,所缺名额从没有入围体检并服从分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足所缺名额,再按照县医院、中医院、三院、二院、其他单位的分配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组织分配,确定体检人员。
其他职位工作人员按面试评分标准赋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参加面试考生每人交纳80元面试费用。
4、体检、考核、公示
各职位考试成绩(除肥东县卫生局属事业单位)按笔试、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根据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者,依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再相同,依《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根据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合政办〔2008〕70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后,每人总成绩加权合成后加5分。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肥东县卫生局属事业单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作缺额处理)。体检执行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一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经审查受到刑事处罚的;
(2)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3)经核实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的;
5、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事局发放聘用通知书,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编内聘用合同。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肥东县卫生局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事业单位财政差额补助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人事关系一律暂放县卫生局,根据工作需要,由县卫生局统一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再由县卫生局分配到聘用单位工作。新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提出调离本县要求。新聘用人员接到临时工作分配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到乡镇卫生院报到,超过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其个人档案由县人事局托管,一年后经考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2)受到刑事处罚的;
(3)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
1、招考政策由肥东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7724912(肥东县人事局),7711343(肥东县卫生局),7712563(肥东县统计局)
监督电话:7722110(肥东县监察局)
3、相关信息请登录肥东县政府网、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看。
肥东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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