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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法学会公开招考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08-06-16】    【浏览次数:30987】    【信息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政委20045号、皖政法200616号文件要求和市委2008年第16次常委会议纪要精神,合肥市法学会由原来的市司法局代管划给市委政法委管理。为使市法学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合肥市《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合办〔200657)文件规定,市法学会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

二、招聘人数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分别负责法学会的学术研究和《合肥法学》杂志编辑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政法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61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从事立法、执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法律方面的工作时间为3年以上,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086178:00时至62016:00时,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

试网(www.hfpta.com)。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合肥市法学会公开招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300-500像素,大小100kb以下)。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至6211600时前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审合格人员可缴纳报考费用。

5.按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考费用为45/科,共2科。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于6221600时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 625起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政策咨询电话:3537709 ;考务咨询电话:2669622;投诉监督电话:3537710

()考试:

1.笔试。报考人数与拟招聘职位数比例达3:1方可开考,否则将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两科: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②法律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08628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法律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设在合肥市,具体考试地点请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

4)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此科目成绩最低须达到50分。专业知识:主要是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

5)笔试入围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入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掌握知识的扎实性、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请继续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3.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体检及考核。体检及考核对象与拟聘用人员按2: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入围。市委政法委组织考核小组对体检及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和确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审核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组织其参加体检。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提交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按照1:1比例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聘用资格等处理,并按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人员。公示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填写有关聘用审批表,连同有关材料和证件,报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初审后报市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五、聘用待遇与管理

按照《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合办[2006]57号)和《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佣金确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合人发[2007]48号)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签。初聘人员佣金:具备本科学历的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三档标准执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五档标准执行,按月发放。个人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六、其他

(一)招聘工作方案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制定。

(二)招考公告同时在合肥人事编制网、合肥人才网、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等网站上发布。

(三)本次招考聘用人员的信息由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八年六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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