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资格复审,瑶海区2008年招考教师入围考生中有四人不符合招聘条件、两人放弃,分别是:
初中英语两人条件不符;初中政治一人放弃(0804171117),一人条件不符;初中物理一人放弃(0804250805);小学美术一人条件不符。
现递补五名考生(其中初中英语招考5人,共16人入围,有两人不符合条件,故仅递补1人),人员如下: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成绩 |
初中英语 |
0803161701 |
75.6 |
初中政治 |
0804171124 |
71.9 |
初中政治 |
0804171308 |
71.8 |
小学美术 |
0802113210 |
61.4 |
初中物理 |
0804250819 |
69.1 |
请以上考生于2008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10:30,到合肥市瑶海区人事局(合肥市明光路1号区政府办公楼901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
(2)、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必须提供发证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层次和专业)。在录用阶段,必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2008年7月前毕业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必须提供省、市自学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以及“2008年7月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并提供复印件。在录用阶段,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必须提供发证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层次和专业)。在录用阶段,必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瑶海区2008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