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瑶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简章的规定,现将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时间、地点
对象:报考瑶海区教师职位面试入围人员;
时间:2008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地点: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合肥市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9楼)。
二、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点击此处打印)、准考证(点击此处打印)。
(2)、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必须提供发证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层次和专业)。在录用阶段,必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2008年7月前毕业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必须提供省、市自学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以及“2008年7月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并提供复印件。在录用阶段,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必须提供发证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层次和专业)。在录用阶段,必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瑶海区2008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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