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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合肥市肥西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4-28】    【浏览次数:78228】    【信息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为推进肥西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我县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要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要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报考学科要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相一致(不含小学科学)。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11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11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县区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具有音体美类特殊技能的紧缺急需人才,个人专项成果受到省级以上教育专业机构表彰或认定的。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其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1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60人。详细岗位参见《肥西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名额分配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514900521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522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524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52583011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6568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其中幼儿教师考试科目为《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下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10人以上(含10人)按1:2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肥西县教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69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编教师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肥西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

3、面试:

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幼儿园教师无生上课满分100分,时间为12分钟。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为确保聘用教师的质量,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被确定为初选人员。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肥西县教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肥西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岗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肥西县教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本人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的方法排序),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学区),并按期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8841907(合肥市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8850093(合肥市肥西县教育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肥西县教育网

附:《肥西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分配表》

合肥市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肥西县教育局

2012426


肥西县2012初中教师招聘岗位分配表

 

语文

数学

英语

历史

物理

化学

生物

音乐

体育

信息

清平中学

1

滨湖学校

1

新仓中学

1

孙集中学

1

芮店学校

1

防虎学校

1

1

界河学校

1

金牛中学

1

1

焦婆学校

1

1

铭传中学

1

1

江夏店中学

1

1

大柏中学

1

高店中学

1

长镇中学

1

1

合计

3

3

3

3

2

1

1

1

1

2


肥西县2012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分配表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

幼教

三河学区小学

1

1

1

1

丰乐学区小学

1

2

1

1

1

1

1

严店学区小学

1

1

1

1

刘河学区小学

2

2

1

2

清平学区小学

1

1

3

1

2

滨湖学校小学部

1

1

花岗学区小学

1

1

1

1

四合学校小学部

1

2

1

1

新仓学区小学

1

1

2

1

1

孙集学区小学

1

1

2

1

1

芮店学校小学部

1

山南学区小学

2

1

1

柿树岗学区小学

1

1

1

袁店学区小学

1

1

1

2

界河学校小学部

1

1

洪桥学区小学

2

2

金牛学区小学

1

1

1

1

1

官亭学区小学

1

1

1

1

焦婆学校幼教

1

聚星学区小学

2

1

1

1

南分路学区小学

1

1

1

2

江夏店学区小学

2

1

2

1

1

1

王集学校小学部

1

金桥学区小学

1

1

1

1

1

1

大柏学区小学

1

1

1

1

1

1

长岗学区小学

1

1

1

2

1

1

高店学区小学

1

1

2

1

1

1

2

高刘学区小学

1

1

1

1

1

小庙学区小学

1

紫蓬镇学区小学

1

董岗学区小学

1

县直幼儿园

2

  

20

20

20

3

17

10

10

1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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