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人事考试工作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和责任。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切忌“惯性思维”,要做到“常做、常新”,紧绷安全之弦、长存警惕之心。本文所述的考试安全事故正是工作中“惯性思维”作祟,责任心不够,安全意识不强,造成严重的后果。希望全体人事考试工作者以此为鉴,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人事考试工作的纪律和要求,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切实把人事考试工作做实、做细,保障各项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一次考试两个成绩 七考生入围又落榜
河南安阳市事业单位招考成绩变换计算方式引起争议
近日,大河网连续报道了在安阳市事业单位招考中,出现一次考试有两个总成绩的蹊跷事,引发热议。4月11日,由安阳市纪委、监察局组成的调查组首次公布调查结果: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组织2012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属于工作人员严重失误造成。随后,安阳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针对调查结果和考生的提问作出回应。
质疑一:一次考试两个成绩,孰真孰假
安阳市事业单位招考面试结束后,在安阳市纪委、公务员局和人社局事业科共同监督下,当场公布了考试的最终成绩和名次,并由三方出席领导当场签字。可没过多久,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又挂出了不同的考生成绩,直接导致了本来已经入闱的7名考生被排除在录取名单外。此举,引起了部分考生及家长的质疑。据了解,出现两个成绩,是由计算方式不同引起的(计算方式A: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方式B: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对此,安阳市人社局发言人解释说,根据事先公布了《安阳市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公告》),安阳市人社局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考的实际需要,明确规定了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也就是“计算方式B”。但在总分核计时,核分人员没有按照《公告》中的“计算方式B”核计考生总成绩,而是“惯性思维”沿用招录公务员的计算方式,即“计算方式A”,对考生的总成绩进行了核计。在负责招聘工作的主管科负责人没有认真审核把关的情况下,核分人员、主管科负责人和监督人共同在计分统计表上签字,从而造成一个考生两个总成绩。出现A、B计算方式问题后,安阳市人社局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经研究认为,“既然《公告》中规定总成绩按B种计算方式核计,就该按照公告内容执行,也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
质疑二:工作失误,决定命运的一字之差
针对考生及家长提出的执行《公告》第三条第3款计算方式与《公告》第四条体检和考核“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报考的岗位类别,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自相矛盾,到底是该以总成绩为主还是应该以面试成绩为准,对此,安阳市人社局发言人解释说,第四条体检和考核:“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的“面”字,其实是“考”字,正确的应该是“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报考的岗位类别,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是《公告》文件制作时,没有校对出来。
目前,调查组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本文根据“大河网”相关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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