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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合肥市庐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校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4-08】    【浏览次数:57528】    【信息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为推进合肥市庐江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特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本公告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7月份毕业的毕业生,下同)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本县事业单位现在职在编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报考完职中的须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及特校(报考县特校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各学科应具有与该学科相对应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其中报考完职中的须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和特校的须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心理辅导岗位的还须同时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220名,其中完职中21名、小学198名、县特校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学科职位。报名时考生要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合肥市庐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校教师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4179:0042416: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确认

1)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25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27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请考生及时开通个人网银业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支付。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3科共135元)。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完职中地理、心理辅导学科的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的,其他学科(含特校)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职数。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4289:0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没有改报其它学科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考生于58511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5)报名其它要求:报名工作按照完职中、小学、县特校三种类型分学科进行,每名毕业生限报考一种类型学校的一个学科,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三科:其中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笔试时间为512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完职中的参加面试;报考小学和特校的不组织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程序。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完职中地理、心理辅导学科按1:2的比例)确定 (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下同)。

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被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小学和特校体检入围人选需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供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报考心理辅导岗位的还需提供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六楼东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2012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就读院校毕业证明函(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所学专业以及是否取得教师资格及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等项内容)及就业推荐表,进入考核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

(四)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从高中教材抽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讲课前1个小时考生分学科进行备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完职中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报考小学和县特校的,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报考完职中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报考小学和特校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教学设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下同)。

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聘学科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教育局、招聘学校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学科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的从所招聘学科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自主择校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完职中和小学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考生开展自主择校,报考县特校的直接进入聘用程序。自主择校前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各学校岗位。

1、入围考生根据公布的招聘学校,分学科由考生一次性填报一个职位志愿,在填报志愿考生中,按志愿和考试总成绩一次性确定聘用学校;

2、未能入选填报志愿学校的入围考生分学科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剩下的学校中分学科自主选择学校。

填报职位、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填报志愿和择校。对不按时参加填报志愿和不愿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从所招聘学科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均实行从高分到低分自主择校。

自主择校是指根据考前公布的招聘学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入围考生分学科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

(十)聘用

自主择校结束后即组织拟聘人员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介绍到任教学校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所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如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合同认定,聘用人员凭认定的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5-7312016(县人社局)

0565-73238197338900(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65-7329642(县监察局)。

附:庐江县2012年完职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附表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局

201246

相关文件1:庐江县2012年完职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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