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瑶海区招聘教师简章的规定,现将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时间、地点
对象:报考瑶海区教师面试入围人员;
时间:2009年6月18日(星期四)8:30-17:30。
地点:合肥市瑶海区政府3楼1号会议室(合肥市明光路1号,和平广场西侧)。
二、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必须提供发证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层次和专业)。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确定拟录用人选时必须提供,不能提供的取消公示和录用资格。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瑶海区2009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